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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新闻出版业财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04 点击数:780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研究会),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各新闻出版机构:

2018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19年2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的再次修订和延续释放了国家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也对新闻出版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以及管理会计体系、会计法、税制改革等的推陈出新,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何通过科学有效合理的财务管理,探寻新闻出版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解题之匙,是摆在新闻出版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面前的重大课题。

为帮助新闻出版机构全面掌握新闻出版业最新财务改革发展趋势,破解财务会计重点难点问题,提升财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实现运营战略、会计核算、财务控制、税务筹划的有机融合,同时也为了总结交流各地区各单位财务管理实践经验,根据有关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反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决定举办“2020年新闻出版业财务管理培训班”。

现将具体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报名工作。